
“蒋院长,对受到过问或干预司法办案‘三个规定’情况全体干警都填报过了吗?”
“程主任,请你把‘三个规定’的内容再给大家讲一遍......”
这是在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提醒监督下,区人民法院干警对照有关要求,认真填报“三个规定”及重大事项时经常出现的场景。
为有效发挥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“紧箍咒”和“护身符”作用,扎实推动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落地落实,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区法院“三个规定”填报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。
纪检组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情况作为与党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会商的重要议事内容,对区人民法院执行“三个规定”落实、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并对3名干警“三个规定”填报存在迟报漏报等问题谈话提醒,指导下发贯彻执行“三个规定”通报5期,禁止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的观念在区法院得到进一步深化。
同时开展提醒谈话,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庭室部门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,做到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同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,让干警切实认识到按规定填报“三个规定”的重要性,努力做到在思想和行动上均有所突破。
下一步,纪检组将持续做好“三个规定”填报工作的监督检查,强化制度建设和完善监督问责机制,确保工作落到实处。(杨洁)
